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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海关区发布最新公告
编辑:刘伟 责编:侯红玲
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公告
广大居民朋友们:
二、强化外出管理。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、国有企业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,要继续坚持非必要不离关,尤其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感染者报告地区。确需离关的,要提前向社区、单位报批,单位要全面掌握出差人员出行轨迹,并做好备案。尽量采取“点对点”出行方式,避免乘坐飞机、高铁、火车、长途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。返关后第一时间向社区、单位报备,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返关后第一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并主动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。
三、加强个人防护。广大居民要继续坚持非必须不出境,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旅行或出差。积极做好个人防护,科学正确佩戴口罩,勤洗手、常通风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。一旦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嗅觉味觉减退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结膜炎、肌痛、腹泻等不适症状时,立即报告所在社区(村)、包联单位,并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,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,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因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及制造或传播谣言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四、加强重点场所管理。各企事业单位、宾馆、酒店、民宿、超市、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登记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,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关人员,要及时向所在社区(村)、包联单位报告,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。
五、减少聚集性活动。当前正值冬春季,传统节日较多、人员流动频繁,是新冠病毒传播的高发期,举办红白事容易形成人员聚集、增加疫情传播风险。因此倡导所有红事缓办、白事简办,宴请不办,不聚餐、不聚会,尽量减少人员聚集。确需举办的,按照“谁主办谁负责”的原则,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,落实疫情防控措施,确保不发生疫情。
六、尽快完成疫苗接种。疫苗接种是防控新冠肺炎病毒最有效的途径,已全程接种新冠灭活疫苗两针剂且距第二剂接种时间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,在符合接种条件的情况下,及时完成“加强针”接种。接种时,请全程佩戴口罩,保持1米线距离,服从现场工作人员调度。
共同战疫,人人有责,请大家携起手来,团结一致,共同打赢阻断疫情传播的人民战争。
山海关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
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11月16日
来源:山海关区融媒体中心 山海关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监审:王勍
终审:何义安 周岩 赵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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